9月30日,中足联发布了关于对上海嘉定汇龙足球俱乐部队球员柏佳骏及队务李翔健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
2025年9月27日,中国足球甲级联赛第二十四轮场序第191场,上海嘉定汇龙足球俱乐部队与广东广州豹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嘉定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情况说明及视频,当比赛进行至第90+3分钟,裁判员停止比赛后,上海嘉定汇龙足球俱乐部队23号球员柏佳骏实施暴力行为,使用过分的力量将球踢向广东广州豹足球俱乐部队39号球员黄晟豪,裁判员向其出示红牌罚令出场。比赛进行到90+4分钟时,上海嘉定汇龙足球俱乐部队队务李翔健实施非体育行为,对裁判员使用侮辱性语言,造成不良影响。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五十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上海嘉定汇龙足球俱乐部队球员柏佳骏予以停赛3场,罚款人民币3万元。
二、禁止上海嘉定汇龙足球俱乐部队队务李翔健进入体育场馆6场,罚款人民币6万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职业足球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本处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将依照《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