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1月22日,中超第30轮深圳新鹏城在主场1-1战平成都蓉城,据现场视频显示,赛后有球迷跳下看台与韦世豪合影。
视频中,这名球迷在比赛结束后跳下看台跑到场地内,韦世豪被队友刘殿座叫过来与他合影留念,随后这名球迷被现场保安带离场地。
球迷追星心切可以理解,但跳入场内与球员合照的行为并不可取。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体育、文化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文艺演出活动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6个月至1年以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演出场馆观看同类比赛、演出;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可以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